課程名稱 |
社會工作實習二 Social Work Practicum (Ⅱ) |
開課學期 |
105-1 |
授課對象 |
社會工作學系 |
授課教師 |
蔡貞慧 |
課號 |
SW4003 |
課程識別碼 |
310 43000 |
班次 |
04 |
學分 |
3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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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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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校外實習。本課程有先修科目規定:須修畢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工作實習指引。(時間:10.A.B優先)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四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1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51swpracticumII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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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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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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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期中實習乃提供學生於社會工作相關機構或團體內,實際從事有關個案、團體或社會行政之專業社會工作的機會,培養學生專業倫理及訓練其專業工作技巧,整合社會工作理論、知識與技術,以作為未來從事專業社會工作之基礎。 |
課程目標 |
(1) 促使學生了解所實習領域的基本知識及其相關議題。
(2) 培養學生結合理論與實務的能力,並能針對問題、提出具體可行解決方案。 |
課程要求 |
學校督導教師職責:
1. 定期督導關心學生。
2. 與機構保持聯繫,並拜訪機構督導及機構以進行三方溝通。
目的:感謝機構督導提供學生豐富的學習機會
學生根據實習目標進行期中的評估,並規劃繼續的實習目標及內容
督導針對學生實習表現提供回饋,並指導學生繼續的實習目標及內容
3. 清楚說明實習作業要求,並評定實習成績。
4. 在課餘時間,亦樂意提供學生諮詢與回饋
對學生的期望:
1. 在機構人員建立良好合作關係並主動學習社工專業技能
2. 積極參與團督討論
3. 按時繳交作業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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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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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待補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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